通知公告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义龙西路大院招租公告

  作者: 产业发展办公室   来源: 海口实验站  日期: 2024-10-14   点击: 我要分享

根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热科院)的统一规划,为优化院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综合使用效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甲方)现将位于海口市义龙西路大院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乙方)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建筑基本情况

海口实验站义龙西路大院位于海口市龙华区义龙西路2号(详见附件1平面图),具体情况如下。

此次招租含大院以及部分房屋,具体为综合楼主楼、综合楼附楼第2至第3层、简易楼第2层、1号楼、2号楼和实验板房共6栋房屋,面积5099.03平方米(详见附件2)。整个大院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招租建筑物由于历史原因,均未办理房产证。

二、经营范围及其它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酒店、民宿、办公、科研、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办学、培训、咨询、会务用途。乙方应将承租后的经营内容向甲方报备。

另外,根据农办财〔2018〕81号有关农业农村部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办法,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允许擅自转租、转借;不得从事对农业农村部和部属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的活动及其它违法经营活动,否则视为违约。

三、租赁期限

根据农办财〔2018〕81号有关农业农村部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办法,房产出租,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满后,经公开招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四、最低租金要求

第一年不低于人民币172万元,第2年起逐年递增2%。

五、承租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有相关经营经历;

3.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投标人应报名登记备案并领取招租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标;

6.同等条件下,大型国有企业和长期(3年以上)与热科院或院属单位合作良好且有物业管理经验者优先。

六、承租单位确定程序

1.报名。有意合作的单位请于工作日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办公楼2楼206产业发展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报名登记并免费领取招租文件。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00。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企业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可进行合作洽谈和现场踏勘。

2.资格审核。甲方在2024年10月21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并于21日把结果通知报名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在评审开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到甲方指定账户。

3.提交材料和现场评审。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带法人授权书)根据资格审核合格后通知的时间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提交投标材料一式七份(密封),并等候参加评审会,接受专家的质询和答辩。专家组将根据各单位投标材料及现场质询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承租单位。

4.公示。经我单位研究同意后,在网站公示中标承租单位名单,并适时安排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中标承租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三个月租金计算,多退少补)。没有中标的单位,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

七、其它说明

1.上述房屋均为现状招租。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存在差异的,不影响房屋中标价格。房屋结构情况、水电情况等现状造成的房屋缺点不作为中标方额外提出条件或悔约的理由。

2.物业管理:甲方委托乙方对大院现有全部房屋及已出租商铺进行物业管理。

3.鉴于上一轮租赁中原承租单位增设了主楼电梯及对房屋进行水电改造和装修,中标承租单位自行负责与原承租单位协商使用。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98-66719110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邮编:571101  


附件:1.海口站义龙西路大院房屋资产平面图.docx

             2.海口站义龙西路大院本次招租房屋资产一览表.docx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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